我喜歡手寫日記。而且用鉛筆寫。
有一種是吃了什麼好吃的東西、買了誰的CD、得到哪個特別的物品、某某對我說過的話,短短一句在日期欄裡。
一種是為第一次去過、值得紀錄的地方畫地圖,閉上眼睛回憶在哪站搭車,轉過幾個街角......可以算是我又一項怪癖:P。高興的時候才寫,也會補寫好幾天前的。
我算是個戀舊的人,就像其他紀錄狂把以前的週計畫當作珍貴的東西。閑暇時翻翻過去的筆記,某年某月。因為無法記起所有的小細節,因此會有原來我做過這些事情阿的好玩感覺。
自從有了 blog 和 twitter,無可避免的會想到這兩者和我自己日記的定位。對我而言,Blog 要寫我自己每天生活的雞毛蒜皮小事還是不太習慣,像高中畢旅日記就很ok。Twitter 如果寫吃了什麼好吃的東西、買了誰的CD、得到哪個特別的物品、某某對我說過的話,應該不會不適當,但半公開的特質會讓我選擇要分享什麼......
所以我始終覺得,為自己 blog 並不是那麼容易的......
(我要給自己空間,寫在只有自己看的週計畫上就好啦。)
想聽聽大家的看法!
還有......喜歡我哪類的文章?;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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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完成之前拖稿萬年的文章。誤刪之後第一次使用還原功能,沒想到文章編號因此不同。如果有碰到本站「文章不存在」的訪客在這裡說聲不好意思~
Tuesday, July 17, 2007
▌日記與部落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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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
紀錄與回顧功能
最適合記憶越來越差的我啦^^
我覺得都可以放到部落格, 除了比較隱私的部份.
我是把 blog 定位成記錄自己也同時記錄了時代的背景.
幾年後再來回顧, 會發覺什麼都有.
所以有些來打廣告的留言, 我都捨不得刪.
ps:
我有手製明信片贈送給團隊, 如果不嫌棄請 mail 住址和姓名給我: hycheng2@gmail.com
原來中山沒有射班哦
那我腦裡怎麼會有這個記憶-_-
我同意總筒跟helenna, 可是我也還是覺得手寫日記是無法取代的,我還是有寫實體日記的習慣,(雖然開始部落格了以後,就少寫很多)
當然像我這種愛哈拉的人,難免把我家當作咖啡廳變成了交談室,哈哈
實體日記是無法取代的
可是要拍照貼著就以部落格方便
我也喜歡迴響中聊天的感覺...
很溫馨(?XD)
怎麼會嫌棄勒
是總筒御筆耶:P
可是我和家人住在一起..Orz
阿倫...
你的記憶是北一女的>.^
不會拉
(我很平日的事很健忘
對人時刻的細微動作卻永難忘懷.)
哦是哦-_-
可是我沒有認識北一女的啊
中山倒是認識二個
你人氣越來越高了也-_-
那你現在又認識一個了;p
射班..是 ptt 給你的潛意識吧-_-?
我也很驚訝^^ 沒想過會有這樣子的人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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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last.fm 有我喜歡的音樂喔!
可是找不到陳奕迅的..
我覺得記事這東西呢
就是忠於自己囉:)
我也很喜歡寫日記耶
我是從國小三年級就開始寫日記
現在日記本都好一大疊了,後來才開始用網誌~雖然網誌可以圖文並茂
但總是有些不方便寫的東西~~
我也是一個很念舊的人呢~~
常常無聊的時候
會翻翻之前寫的日記~~總覺得人總是會有成長的
瞭解您的難處, 若有其它方式可以處裡, 請再告訴我.
手寫日記真的很酷...
每個人都應該擁有一本全白筆記本,
用來記錄格子筆記本之外的事。
我也很想寫日記~可是我都不知要寫什麼~生活太平凡~沒啥好寫~><
人總是會有所成長的!
這也是我的想法喔:)
我的想法是:
寫你的心情。
對每天遇見的事物有的想法跟意見
試試看囉加油!
感謝總筒的一番用心QQ
我也喜歡用鉛筆寫東西...
可是有了電腦之後,用手寫字的機會就減少了!!
這樣好像不對...呵呵!!
用日記本寫日記,和在部落格的感覺不同。各有意思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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